如何申報辦理社會救助“一件事”?
概述
社會救助“一件事”依托福建省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通過系統對接福建省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統一推送相關部門進行信息核對。實現民政領域社會救助事項申請“一張表單、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復用”,全面取消可以通過各級政務服務平臺和核對系統查詢的相關證明材料。
聯辦事項
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
2.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3.急難型臨時救助對象認定
4.支出型臨時救助對象認定
5.低保邊緣家庭認定
申報所需材料
1.社會救助申請家庭誠信申報承諾書
2.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
3.居民身份證
4.居民戶口簿
5.家庭困難證明材料
辦理方式
1.窗口辦理
各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高效辦成一件事”窗口;
泉州市豐澤區辦理地點:
豐澤區福田路 120 號豐澤街道辦事處 2 樓民政窗口
豐澤區豐惠路 1 號北峰街道辦事處民政窗口
豐澤區東湖街東禪路 1 號東湖街道辦事處黨群服務中心綜合窗口
豐澤區華園北路 662 號華大街道辦事處民政窗口
豐澤區北清東路 129 號清源街道辦事處黨群服務中心綜合窗口
豐澤區長豐街 46 號城東街道辦事處綜合窗口
豐澤區通港西街 302 號臨海街道辦事處綜合窗口
豐澤區田安路南路 350-11 號泉秀街道辦事處黨群服務中心綜合窗口
豐澤區泉寧路 89 號東海街道辦事處民政窗口
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申請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居(村)民委員會或他人代為提交申請;委托申請的,應當提交相應委托手續。
(一)在本區范圍內,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籍地不一致的,可向常住一方的戶籍地提出申請。
(二)在本市范圍內,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籍地在不同區內,可向常住一方戶籍地提出申請。其中非本區戶籍人員應承諾未在其戶籍地納入社會救助保障范圍,受理機關同時應向其戶籍地的區級民政部門發函索證。
(三)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中有省(境)外、市外居民的,可向常住本市的一方戶籍地提出申請。其中省外、市外戶籍人員應承諾未在其戶籍地納入社會救助保障范圍,受理機關同時應向其戶籍地的縣(區)民政部門發函索證;境外人員由常住的一方戶籍地村(居)出具特殊情況說明。
(四)非本市戶籍申請支出型貧困家庭認定的,向居住地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2.線上辦理: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閩政通APP;
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
1.通過搜索“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或者直接訪問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網址:
https://zwfw.fujian.gov.cn/
進入網站首頁,點擊辦事服務類——“高效辦成一件事”模塊。

2.進入“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服務專區頁面,選擇“個人服務”,點擊個人服務中的社會救助“一件事”。

3.進入社會救助“一件事”頁面,點擊“辦事指南”,或“在線辦理”。


4.進入社會救助“一件事”頁面,點擊“辦事指南”,或“在線辦理”。

5.通過“福建省數字身份管理服務平臺”登錄后,即可選擇對應業務進行辦理。
閩政通
1.打開“閩政通”APP,點擊“首頁”,向下滑動,找到“高效辦成一件事”專區,點擊“更多”;

2.選擇“社會救助‘一件事’”;

3.根據自己所在轄區
選擇“泉州市-豐澤區-XX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后,進入“辦事指南”頁面,選擇“在線辦理”。

閩公網安備:3505030200039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