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為加強我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省政府令219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結合上級對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和例行清理工作的要求,開展我區2024年度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目標任務
擬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得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三、范圍期限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通告面向全社會公開清理結果,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四、主要內容
我區對2023年12月31日前以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48件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清理結果已經區六屆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決定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9件;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9件。
宣布失效或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五、注意事項
本通告由區司法局負責解釋。
六、關鍵詞詮釋
行政規范性文件: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并公開發布,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公文。
五、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科室:豐澤區司法局法制綜合股
聯系電話:0595-2217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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