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泉秀派出所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1筆暫扣款(明細詳見附件)的所有人多次聯系均拒絕來領取,因此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等規定,望該涉案財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一年內持合法手續,攜帶二代身份證、暫扣款收取票據到辦案單位辦理暫扣款退還手續。
本公告后一年內仍無人認領的,我局將按法律有關規定對上述暫扣款按照無主財物處理,依法上繳國庫。(聯系人:陳警官,聯系電話:0595-22592110)
監督機關: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警務督察大隊
聯系電話:0595-22577862
特此公告!
泉州市公安局泉秀派出所
2025年3月14日
附件:暫扣款公示清單
序號 |
當事人 |
出生日期 |
財物類型 |
金額(小寫) |
登記時間 |
經辦單位 |
1 |
張洪軍 |
1992.12.18 |
人民幣 |
120元 |
2022年10月10日 |
泉秀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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