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刑偵大隊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兩筆暫扣款(詳見附件清單),現由于客觀原因未能聯系得上財物所有人或者通知當事人未來領取的,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28條、《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71條之規定,請以下暫扣款的合法所有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持合法手續及身份證明材料到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刑偵大隊領取。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上述暫扣款仍無人認領的,我局將按法律有關規定對上述暫扣款按照無主財物依法處理。
公告時間:2025年4月21日
監督機關: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警務督察大隊
聯系電話:0595-2253911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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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暫扣款認領公告登記表 | |||
序號 | 當事人 | 種類 | 金額 |
1 | 許文澤 | USDT虛擬貨幣 | 637785.75枚 |
2 | 許文澤 | 人民幣 | 1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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