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豐政綜〔2025〕117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為加快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優化城市發展空間,改善居民人居環境,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等有關規定,現決定對華潤雪花啤酒(中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房屋征收項目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實施征收,征收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一、征收范圍:東至啤酒公司東墻,西至霞新路,南至東星社區劉墩交界處,北至霞新路。詳見《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確定華潤雪花啤酒(中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征收范圍的通告》(泉豐政綜〔2025〕85號)。
二、房屋征收部門: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城東街道辦事處。
四、簽約期限: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具體簽約事宜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辦理。被征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并按規定的時間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五、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華潤雪花啤酒(中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房屋征收項目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
六、咨詢地點: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城東街道辦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595-22686552。
被征收人對本決定不服的,可在本決定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本決定公布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華潤雪花啤酒(中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房屋征收項目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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