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2907-0100-2024-00010
- 備注/文號:泉豐泉辦〔2024〕18號
- 發布機構:豐澤區人民政府泉秀街道辦事處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4
泉豐泉辦〔2024〕 18號
關于印發《泉秀街道開展原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燈星社區、燈洲社區、沉洲社區,燈星社區股份經濟聯合社、燈洲社區股份經濟聯合社、沉洲社區股份經濟聯合社:
經研究決定,現將《泉秀街道開展原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泉秀街道辦事處
2024年7月4日
泉秀街道開展原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根據泉州市紀委監委整治辦《關于強力推進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中共泉州市豐澤區委辦公室《關于印發<豐澤區強力推進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紀委監委關于集中整治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有關部署,更好地在全街道開展原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深入整治原村集體“三資”管理不規范問題,鞏固提升原村集體“三資”管理質效,健全完善原村集體“三資”“三資”監管制度和長效機制,維護群眾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原村集體“三資”監管水平進一步提升,完成新版泉州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平臺功能升級并推廣,有效利用鄉村振興(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平臺,實現村級財務和經濟合網上公開,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權、監督權。推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非現金結算,探索解決原村集體經濟組織存在的租金拖欠問題。
二、整治重點
(一)整治資金方面,執行財務制度不規范,大額取現支付等問題。
(二)整治資源管理方面,合同簽訂不規范,收益分配不規范等問題。
(三)整治資產管理方面,資產租金拖欠問題,督促原村集體經聯社及時收回拖欠租金。
三、整治工作任務與進度安排
(一)持續推進問題整改(長期)
1.排查整治原村集體資產管理不規范問題。持續推進原村集體資產管理不規范問題排查,對群眾舉報或自查發現的原村集體資產管理不規范、集體資產資源流失、被侵占以及坐收坐支問題,逐一分析梳理,建立工作臺賬,提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每月跟蹤調度,推動問題整改到位。
2.對2022年、2023年發現的尚未整改完成的歷史遺留問題,
于9月底前全面整改完成。
3.及時回復線上監督舉報留言。街道對福建省農村集體資產線上監督平臺收到的群眾留言,做到5個工作日內受理,30日內核實反饋,對群眾在平臺留言限期辦結,推動問題整改到位。
(二)拓寬財務監督渠道(8月31日前)
1.加大原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力度。拓展原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網上公開內容,按季度通過鄉村振興(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平臺填報收支明細表及上傳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等公開圖片基礎上,于7月底前組織完成原村集體資產、合同、債權債務錄入并實現公開。
2.拓寬原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渠道。8月底前,推動新版泉州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平臺與省鄉村振興(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平臺村級財務網上公開信息系統數據對接,并通過省鄉村振興(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平臺村級財務網上公開信息系統與市基層小微權力監督平臺對接,實現多平臺聯動公開。
3.在全區范圍開展原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非現金結算,探索決原村集體經濟組織坐收坐支問題。在全街道推行非現金結算方式,8月底前全面實行原村集體經濟組織大額收支銀行轉賬、小額收款二維碼繳存,探索開展村務卡支付等方式,實現收支全程留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要充分認識開展原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要站在全域視野,把握專項整治全盤工作,成立街道原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專班,以嚴的標準、嚴的要求、嚴的舉措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及時跟蹤調度整治整改工作。各社區要全面深入排查相關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不折不扣落實;要建立聯絡員機制,明確專項整治行動聯絡人員,及時匯總報送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二)加強調度推進。專項整治期間,建立“每周一匯總、每月一調度”工作機制,每周三及時報送《深化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各社區也應建立相應的工作調度機制,確保整治重點任務按照序時進度推進落實。
(三)加強調研督導。街道將對各社區原村集體“三資”管理不規范問題整治工作進度、問題整改情況開展抽查,對進度慢的和群眾反映問題線索較集中的原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專項督辦。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社區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和網絡新媒體宣傳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重點內容、推進舉措和時間安排,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提高群眾知曉度、參與度。及時總結“專項整治”好經驗好做法,收集典型案例,推動街道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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