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豐澤區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
發布時間:2024-11-13 11:11 字號:
泉州市豐澤區自然資源領域基層
政務公開標準指引
按照豐澤區政府信息公開辦《關于修訂完善區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要求,對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 576號)、《福建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落實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及市級業務主管部門出臺的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結合我區自然資源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引。
一、總體要求
自然資源領域政務公開標準指引是規范和推進豐澤區自然資源領域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的重要舉措。豐澤自然資源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黨中央、省、市、區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根據職能職責細化完善豐澤區自然資源領域公開事項,增強公開實效,進一步提升豐澤區自然資源領域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二、公開內容
(一)適用范圍
1.集體土地征收方面。適用于實施集體土地征收的區政府組織開展的集體土地征收政務公開工作。征地相關信息由區政府及自然資源局產生,要按照“誰制作、誰公開”的原則,依法依規主動公開征地信息。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本級征地信息發布管理,負責對轄區內征地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和指導,對各地信息發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斷完善集體土地征收基層政務公開管理制度。
2.城鄉規劃領域。包含城市規劃和同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中城市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新的國土空間規劃批復后,將不再編制和審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對應的城鄉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的公開標準指引將按照自然資源部統一部署另行制定。
(二)主要內容
按照自然資源部標準指引要求,依法依規公開集體土地征收方面:征地管理政策、征地前期準備、征地審查報批、征地組織實施4類一級公開事項和一級公開事項下細分的土地征收啟動公告、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9類二級公開事項;城鄉規劃領域:公共服務、規劃許可2類一級公開事項和一級公開事項下細分的法規文件、政民互動、辦事服務等4類二級公開事項。每一類公開事項都要明確公開內容、公開依據、公開時限、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公開對象和公開方式、公開層級等標準規范。
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對公開事項另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健全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規范保密審查程序,防止泄露國家秘密。
三、規范公開方式
(一)加強信息主動公開
征收管理政策、征收前期準備、征地審查報批、征地組織實施、城鄉規劃公共服務、規劃許可等政府信息生成或變更后,應通過政府網站、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公示欄等渠道,及時主動公開。主動公開征地的規劃領域相關政策文件,還應注重政策解讀。對專業性較強的政策法規還應主動加強信息解讀,要讓群眾看得懂、用得上。
(二)規范依申請公開信息工作
對于不便向社會主動公開的信息應依法依規納入依申請公開范圍,主要包括:擬征收土地聽證筆錄、征地補償登記材料、征地補償費用支付憑證以及其他屬于依申請公開范圍的有關材料。
屬于依申請公開范圍的信息,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期答復的,在告知申請人后,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做出補正。信息公開平臺應當具備信息檢索、查閱、下載等功能。
四、規范公開工作流程
(一)政策解讀
在黨委、政府的組織領導下,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切實做好本部門起草或者本部門牽頭起草的政策文件解讀及信息發布工作。要統籌運用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方式發布政策文件和解讀信息,充分發揮廣 播電視、報刊雜志、新聞網站、新媒體的作用,擴大解讀信息的受眾面。
(二)回應關切
將網絡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網絡政務輿情“收集、認領、研判、處置、回應”處理流程,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應持續關注輿情處置后的發展態勢,防范負面輿情出現反復,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公眾猜測,有效降低負面信息的不良
影響。積極探索推進政務微博、微信與政府網站的聯動和互補,發揮新媒體在傳播政務信息、引導社會輿論、暢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三)公眾參與
創新公眾參與形式,擴大政民互動交流。在制定政策時,可通過增加公眾列席相關會議、政風行風熱線、在線訪談等互動方式,與公眾深入交流,傾聽呼聲,回答關心的問題,使公眾更加了解集體土地征收和城鄉規劃的政策規定。
五、推進政務公開平臺規范化
按照“就近、及時、便民”的原則及時將集體土地征收信息和城鄉規劃領域公開信息錄入到政府網站,并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共享到省征地信息公開平臺的工作保持信息完整性、一致性。
六、落實公開責任機制
要充分認識做好征地信息和城鄉規劃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及時保質保量將相關信息面向社會公開。要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增強依法依規公開意識,不斷提高業務素養和處理復雜情況、緊急事態的能力。
本標準指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同時《泉州市豐澤區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集體土地征收和城鄉規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泉豐資〔2020〕59號)廢止,施行之日起,新受理的信息按本標準指引予以公開。歷史信息尚未公開的,按有關規定通過依申請公開等方式提供。
附件:1. 泉州市豐澤區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附件1
泉州市豐澤區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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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主動 |
依申請 |
區級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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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息機構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派出機構、公共服務機構信息 |
機構名稱、機構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辦公電話、負責人姓名、權責清單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指導意見》(中辦發〔2015〕2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區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行政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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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務 |
政策文件 |
本級政府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臺的自然資源政策文件及相關解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資源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自然資源部令第2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區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紙質載體 ■行政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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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服務 |
回應關切 |
對涉及自然資源領域經濟社會熱點、群眾廣泛關注的熱點、咨詢的相關問題等進行回應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 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10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 國辦發(2016) 61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 80號) |
及時回應 |
區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發布會/聽證會 ■行政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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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服務 |
辦事指南 |
適用范圍、項目信息、審批依據、受理機構、決定機構、審批數量、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申請接收、辦理基本流程、辦理方式、辦結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結果、結果送達、申請人權利和義務、咨詢途徑、監督和投訴渠道、辦公地址和時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 |
實時公開 |
區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行政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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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征地 管理 政策 |
一 |
征地補償安置法律以及適用于本地區的政策、技術標準等規定要求。 1.土地征收相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征地前期準備、征地審查報批、征地組織實施規范性文件; 3.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或征地統一 年產值標準); 4.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
區人民政府和負責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平臺 ■行政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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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征地前期準備 |
土地征收預公告 |
在擬征收土地前,應明確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并予以公開。 1.擬征收土地目的和用途; 2.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 3.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4.擬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搶栽、搶種、搶建等有關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征收土地預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街道和社區、居民小組公示欄公開,并在區政府官網、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公開,征收土地預公告不少于10個工作日。 |
區人民政府和負責實施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含街道辦事處等) |
■政府網站 ■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征地信息公開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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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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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 |
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按規定確認后,調查結果予以公開。 1.征收土地勘測調查表;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登表; 3.土地勘測定界圖件(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除外;圖件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技術處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后5個工作日內,在社區、居民小組公示欄公開不少于5個工作日。 |
區人民政府和負責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政府網站 ■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征地信息公開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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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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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征地 前期準備 |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
區人民政府和負責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開。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和數量; 2.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與支付方式; 4.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方法、繳費比例和辦法; 5.農業人員安置具體途徑; 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7.聽證等救濟途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街道和社區、居民小組公示欄公開,并在區政府官網、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公開,征地補償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 |
區人民政府和負責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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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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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征地前期準備 |
征地補償登記 |
征地補償登記匯總表(涉及個人補償內容的登記材料,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后5個工作日內,在社區、居民小組公示欄公開不少于5個工作日。 |
區人民政府和負責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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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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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聽證 |
依申請開展聽證工作的,聽證結果公開。按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確定的時間制作《聽證通知書》;按《聽證通知書》 規定的時間組織聽證;實施聽證的,公開聽證相關材料。 1.《聽證通知書》; 2.聽證處理意見; 3.聽證筆錄有關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①《聽證通知書》應在組織聽證7個工作日前予以公開;②其他聽證公開內容在征地聽證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開。公示結束后,轉為依申請公開。 |
區人民政府和負責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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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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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審查報批 |
征地報批材料 |
區人民政府按照建設用地審查報批有關規定,組織用地報批過程中的相關報批材料予以公開。 1區人民政府建設用地請示; 2.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建設用地審查意見; 3.土地勘測定界圖件(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除外;圖件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技術處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工作日公開。 |
區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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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征地批準文件 |
有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批復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轉發批復文件應予以公開。 1.國務院批準用地批復文件(指用地由國務院批準) ; 2.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用地批復文件(指用地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3.國務院批準城市用地后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實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轉發用地批復文件; 5.其他用地批準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工作日公開 |
區人民政府和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征地信息公開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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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組織實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根據用地批復文件,區人民政府擬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開。 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面積; 3.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口安置方式、社會保障途徑等; 4,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和要求; 5.救濟途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工作日公開。 |
區人民政府和負責農村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平臺 ▲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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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征地補償費用支付 |
征地補償費用支付憑證。 ﹝在被征地社區公告欄張貼,予以公開,張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后可依申請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獲得支付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公示結束后,轉為依申請公開。 |
區人民政府和負責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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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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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 |
法規文件 |
城鄉規劃領域相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區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紙質載體 ■公開查閱點 ■政府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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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動 |
城鄉規劃事項的意見征集、咨詢、信訪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實時 公開 |
區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廣播電視 ■公開查閱點 ■政府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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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公共服務 |
辦事服務 |
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實時 公開 |
區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公開查閱點 ■政府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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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許可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辦理、變更、延期、注銷的內容 (涉密信息、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除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 |
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 7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區自然資源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紙質載體 ■公開查閱點 ■政府服務中心 ■公開場所查詢機 ■入戶/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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